4月27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获悉,自2020年7月正式履职到2022年底,该院累计新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33件,审结1366件。
原标题:江北新区五部门联动,提供“一站式”服务(引题)联合调处,让劳动者“安薪”过年(主题)南京日报讯(通讯员 孔建东 王立宇 记者 李都) 临近春节,位于江北新区新居大厦7楼的江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内格外忙碌,2月5日上午9时刚过,接待窗口前就排起了队伍,前来咨询、投
扬子晚报网3月7日讯(通讯员 聂静峰 记者 张可)3月5日,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与街道团工委携手,在北外滩水城8街区浦新集市美食广场举办学雷锋青春志愿者集市活动,将雷锋精神与普法宣讲带进社区。
扬子晚报网11月8日讯(通讯员 徐杰 记者 张可)近日,南京江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到不少劳动者、用人单位咨询用劳动仲裁时效的问题。江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来源:【新华法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劳动关系的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对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区法院聚焦企业用工新形势劳动争议新变化,靶向发力,分析总结共性问题,向纠纷较多的企业发送“法律诊断书”,促进企业合规管理,防范用工风险,将纠纷化解在源头。
扬子晚报网1月10日(通讯员 徐杰 记者 张可)近日,南京江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发布一批劳动人事争议案例。该案例中,当事人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其主张的加班费有法律依据吗?刘某于2020年3月入职一家垃圾回收公司从事垃圾回收工作,2022年6月刘某以该公司拖欠加班费为由提出辞职。
扬子晚报网12月13日讯(记者 张可)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当矛盾难以调和时,可能会面临解除劳动合同的结局。当双方选择以协商的方式解决时,为确保双方合法权益的实现,大多会签订和解协议,那么签署和解协议时,有哪些要点要注意?
扬子晚报网1月10日(通讯员 徐杰 记者 张可)近日,南京江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发布一批劳动人事争议案例。该案例中,当事人因未能提供证据原件,其主张依法未予支持。徐某于2020年3月入职某文具公司从事文具销售工作,2022年6月徐某以该公司拖欠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
扬子晚报网12月24日讯(通讯员 徐杰 记者 张可)用人单位招聘时,基本均会要求劳动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这是因为离职证明是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书面证明,既能证明员工的相关工作经验,也能避免用人单位招用与前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所带来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