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不幸被3辆汽车先后撞倒碾压身亡。此后,死者亲属被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追偿垫付头辆肇事车的修车费、拖车费等损失。保险公司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不久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并依法作出判决。
前几天,修车公司联系张先生提车,可看到自己的车,张先生就犯起了嘀咕:不对呀?张先生之所以担心,是因为3月23号发生事故的时候,自己的车撞得挺严重,“左驾驶室直接撞进去了, 方向盘直接撞得移位了。事故的责任,交警部门定的是五五分,我的保险公司负责给对方修车,对方的保险公司负责给我修车。”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房屋倒塌砸坏车辆,修车花费8.5万余元。这笔钱,谁负责? 本该对事故负全责的楼主,拒赔!车主找保险公司垫付修车费,保险公司事后再向楼主索赔。 这其中,关乎近年来日益普遍的车险类“代位求偿”。
现在只要是有车的朋友,都会选择购买车险,为的就是希望在车辆发生事故遭遇意外的时候能够得到经济上的保障,但是很多车主在车险赔付这个问题上,存在很多理解误区,认为只要买了保险之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反正一切都有保险来兜底。
“你的车辆明明已经给你维修好了,为什么你到现在仍然不付修车费用?” “你这里面不合理的费用太多了,我不认可。” 临近十一假期前的一天,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达权店法庭人民调解室内的两位当事人因修车费用产生纠纷,吵的不可开交。
连续多天的暴雨,导致不少突发事件。 有车主哭诉:“爱车被小区倒塌的围墙砸坏。” 物业公司拒赔:“不关我的事,暴雨在‘作祟’!” 究竟是暴雨引发的“天灾”,还是物业失职导致的“人祸”? 车主不想吃“哑巴亏”,让保险公司先赔付。 赔了修车费后,保险公司也不想当“冤大头”。 究竟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