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之际,记者3月21日从消防部门获悉,近日,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研究制定并印发《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上级部门组织检查督导时,发现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校长、园长负首要责任,并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为深入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便民利企措施,助力打造全县一流营商环境,依据《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规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十二项措施>的通知》(吕消〔2023〕50号)要求,经交口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制定规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
宿舍能否挂床帘你站哪一边?最近,“多地高校禁止学生挂床帘”话题冲上热搜,引发争议——背后涉及消防安全、高校管理、学生权益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国内多所高校出台管理规定,禁止学生悬挂床帘。这一规定引发了一些学生的不满。
检查期间,发现这些培训机构内普遍存在逃生窗设置不符合规范、未设置防火门和防火间隔等诸多消防安全隐患,而且室内狭小,上下铺床位较多,床位间距过小,消防设施配备不足,一旦发生火灾,人员无法及时进行逃生,严重影响人员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