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制定《加强面向高中阶段学生艺考培训规范管理工作方案》,针对艺考培训的突出特点和实际情况,全面规范艺考培训行为,将艺考培训机构统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
自2022年11月18日起,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从事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导演类、设计类等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的,均可由机构拟设地所在区的行政审批机构审批,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办理相关营业资质。
常德日报记者 韩冬 通讯员 高洁凡 近日,市教育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7部门联合印发《常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双减”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结合我省实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近期,教育部联合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全面守护中小学生培训安全。针对舞蹈、体育等以身体训练为主、较易出现伤害风险的培训活动,特在此做出校外培训安全提醒“五不要”,受到社会关注。
7月28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艺考培训规范管理作出部署,提出目标为,到2024年艺考培训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健全。
近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陕西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南》。《指南》中所指的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进行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戏剧戏曲类、曲艺类及其他文化艺术类课程培训服务的非学历培训机构。
6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获悉,近日文旅厅、教育厅、民政厅、市场监管厅等四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分别对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和标准进行了规定和细化,对设立的行政审批流程、提交资料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对新形势下日常监管工作责任等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