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7月1日),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高峰限行”管理措施正式实施。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在本市管控范围内道路通行,管控范围与“开四停四”管控范围保持一致,未有调整。7月1日至15日为执法过渡期。
7月16起,广州交警正式对违反“高峰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晚高峰限行时段,南都记者走访广州大道中、人民中路发现,相对非限行时段,路面上的非粤A牌小客车有所减少。17时许,广州大道中仍有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过。
广州“高峰限行”管理措施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6月28日,针对市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广州交警进行了解答。【“高峰限行”Q&A】1、“高峰限行”是否有执法过渡期?7月1日至15日为执法过渡期。7月16日起,广州交警正式对违反《调整通告》规定的车辆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
中秋将至,今年中秋假期为9月15日至9月17日。9月12日,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提前预测中秋假期交通出行状况并发布出行指引。据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预计,广州地区铁路、民航、公路和水路四种运输方式累计到发旅客约398.3万人次,通过高速路网自驾车离穗和抵穗人员累计约732.1万人次。
5月31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下称《调整通告》)在广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调整通告》中,广州将“开四停四”管理措施优化调整为“高峰限行”管理措施,并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记者5月31日从广州交警了解到,为进一步缓解城市早晚高峰道路交通压力,适应广州交通机动化出行需求增加的新形势,广州交警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开四停四”管理措施优化调整为“高峰限行”管理措施,正式发布《广州市公安局
央广网广州6月1日消息(记者 罗世伟)广州交警日前发布通告称,将对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由现在的“开四停四”调整为“高峰限行”,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新政策规定,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在本市管控范围内道路通行。
高峰限行标牌已更换完毕,7月16日前为执法过渡期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柳卓楠、实习生冯晞报道: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高峰限行”管理措施自昨日(7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州运行6年的“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退出历史舞台。
9月4日,受送学出行、周一通勤出行等叠加作用,市交通运输部门预计广州中心城区早高峰出行时间集中在7:25-9:00时段,期间路网(特别是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压力有所增大,中心城区整体交通或持续处于“轻度拥堵”-“中度拥堵”等级。
7月16日起,广州交警正式对违反“高峰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南都记者从广州警方获悉,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高峰限行”管理措施自7月1日正式实施。外地小客车每年可预约不超过12个工作日高峰通行,还可以一次预约多个出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