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银行卡走账100多万元,规避法院执行……日前,靖江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告公司及其实际负责人均获刑,被判处罚金。某油品公司诉某化纤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过靖江、泰州两级法院二审终审,判令化纤公司支付油品公司16万余元。
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12日电(郑沁瑜)“我知错了,希望法院对我从轻处罚。”A公司负责人叶某在法庭上悔罪,其经营的公司共欠款32万余元未还,在法院依法判决后,不但不履行还款义务,反而使用员工个人账户收取公司营收款项,企图逃避执行。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现实生活中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通常会想方设法转移、隐匿财产。 这不,为了逃避支付几千元赔偿款,一名被执行人谎称名下账户没有钱款,大费周章用他人的账户来收款。在执行法官发现后,这才清偿了涉案款项。
“还钱!还钱!”“我真没钱,我微信账户比我脸还干净……”“爸爸,我账户里怎么有那么多钱进出啊?”“爸爸是被执行人,钱不能入账,借你账户用用。” ……一男子欠钱不还,竟想到利用儿子微信消费规避执行。法官:“嗯?拒执罪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