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参保有哪些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参保时,有哪些关键信息是个体工商户需要掌握的?本篇一图读懂将提供详尽的参保指南,帮助有需要的个体工商户轻松应对参保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快来和南方+一起来探索参保细节!
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有关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出台,从2023年1月1日起,东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按原来的按月缴费调整为按年缴费。2023年度的集中办理期是2022年12月到2023年3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97元。
5月27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转变的公告》,《公告》称: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的工作部署,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将转变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医疗保障体系的通知》,根据《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医疗保障体系的通知>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已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达就业年龄的本市户籍参保职工子女将调整参保方式。
根据《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凡本省户籍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城乡居民等,以及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广东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的,均可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