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一对婚后无子的夫妻,偶然拾得一名弃婴,未找到亲生父母后抚养其长大。却在申请办理收养手续时,被评估收养能力不合格,于是一纸诉状将民政部门诉至法院,却为何又撤诉?这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行政争议实质解决案例之一,也是民法典实施后上海首起收养登记行政案件。
2年前的一天上午,永州李娭毑去隔壁村走亲戚,路过一个高速路桥下时,发现了一个浅蓝色包裹,里面传出婴儿的哭声,打开一看,是个出生不久的男孩。李娭毑把孩子抱回了家,她儿子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家人决定抚养这个孩子。
江苏南京的费先生夫妇向媒体求助,2022年3月他们收养的弃婴“宁宁”,至今3年了办不了领养证。费先生说,夫妻俩跑了许多部门,开具了12项证明,但唯独办不出当地福利院的领养证明。对此,记者采访了多方涉事人员还原经过。
2011年11月28日,陕西合阳县的老王家正在办喜事。新郎是儿子王军,35岁,新娘是女儿王娜,23岁。不过,二人并不是亲兄妹,他们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王娜是捡来的孩子,天生残疾,面部发育畸形,被人称为“坑面女”。十几年来,善良的养父母对王娜关爱有加,不离不弃。
多年前,江西南昌一名男婴患有血友病,父母因为无力救治,只好选择抛弃他。一对美国夫妇收养了孩子,并帮孩子治疗,目前已经有所好转。养母希望能够找到孩子的母亲,帮助孩子了解他自己的过去,帮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