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宣布,新修订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充分考虑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有效衔接,区分不同建设目标、重点、能力和条件,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和青藏区七个区域,因地制宜制定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农田地力标准参考值。
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批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关于报请审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请示收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2021年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等有关要求,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我部研究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上海市崇明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3-2030年)耕地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利用的基础性资源,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命脉。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体现。
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强调,农田必须是良田,要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分类改造盐碱地,努力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