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儿在发病时将母亲推下楼坠亡,其还能继承母亲的遗产吗?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外婆状告外孙女的特殊遗产继承纠纷,该案最终以外婆吴某同意外孙女邵某分得其母三成存款结案。顾某的女儿邵某2016年被诊断出精神分裂症并长期服药。
(记者/黄小殷 实习生 张国威 通讯员/陈金超 许艺玲)无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否相互享有继承权,这要依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近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该案原告为继承继父遗产,将继父的亲生女儿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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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生前立下遗嘱,将房产和存款留给女儿继承,并要求女儿每月支付爷爷生活费1.5万元。父亲去世几个月后,女儿却以爷爷被送去外地养老院为由,拒绝支付生活费。爷爷为此将孙女诉至法院。9月3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
法定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般只有在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放弃继承或去世时,作为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才有继承遗产的资格。如果父母在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能否主张遗产份额呢?
12月17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通报8例司法助力文化传承发展典型案例,包含司法助力文物保护、司法助力文艺繁荣、司法助力文明传承、司法助力文创发展四个方面,涉及刑事、民事、知识产权、执行等多个领域,充分彰显司法对文化传承发展的保障作用。
以案说“典”槐法案例【2025】06被继承人患病由父亲照料多年,离世后,在法定继承情形下,其遗产在父亲、妻女之间要如何分配?父亲能否适当多分?本期以案说“典”,一起看槐荫法院李巧英法官审理的这起法定继承纠纷。
大小新闻客户端12月14日讯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基本案情范某与吉某原系夫妻关系,于1989年育有范小某,后二人离婚,范某2011年与刘某再婚。范小某自2006年即患有肾病并于2016年开始透析治疗,2020年出现脑出血。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因病去世后留下房产,没有法定继承人且未立遗嘱,房产该归谁所有?近日,重庆江北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一起这样的案件。年过四十的刘某系独生子,一直未婚未育,其父母亲老李、老刘分别于2013年、2015年去世。
近日,湘潭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出生于1933年的王某,生前共育有一对双胞胎儿子,长子朱大,次子朱二。2018年以前,王某由朱大、朱二两兄弟每年轮流赡养。2018年农历正月,朱二与其母王某发生争吵。
中新网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继12月3日发布第一批继承纠纷典型案例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继承纠纷典型案例,涉及继承权丧失、遗赠扶养协议等制度。关于“高某乙诉高小某法定继承纠纷案”的案情显示,高某甲与高小某系父子关系,高小某为独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