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10日讯 2023年4月,济南历下区“116号院”业主与街道办组建第一届业委会为济(历下区)“116号院”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下称“116号院”业委会),后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服务进行综合评价,投票结果为82.7%业主均不同意被告继续提供物业服务。
为维护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做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有序承接、退出太原试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退出办法 山西晚报讯(记者 柴旭晖)为规范太原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做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有序承接、退出,日前,《太原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退出办法(试行
1月20日消息,为规范全省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保障物业服务活动依法有序进行,维护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5年2月9日起试行,有效期为两年。
本报太原2月17日电(记者刘建林 李彦斌 通讯员李通)“由于物业公司经常拖欠电梯维保费,我们十几户业主不得已绕过物业公司交了电梯维保费,这才确保电梯能够正常使用。近期,省、市都出台了物业公司不达标要‘下课’的新规定,希望能帮助我们实现现有物业公司退出小区的多年夙愿。
为规范全省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好住宅小区物业退出、承接工作,保障物业服务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山西省住建厅日前发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办法》,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因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未续约、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业主依照法定程序解除等,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住宅小区管理的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为规范全省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服务活动依法有序进行,省住建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今年2月9日起试行,有效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