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捞反向抹零2分钱被罚3500元#近日,福建漳州。市场监管局漳州开发区分局接群众举报称,其在某超市购买水果捞时消费了22.68元,结账时却支付了22.70元,超市多收取了0.02元,侵犯其合法权益。
4月24日,一司机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自己在湖南长沙高速铜官收费站遭遇“反向抹零”,本应该85.5元的过路费被收费站工作人员以“四舍五入”的理由,收费86元。4月25日,洪观新闻记者联系到湖南省高速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政策,收取的费用合法合规。
“反向抹零”屡禁不止?该词最早出现于2022年,辽宁大连一男子在海鲜大排档吃饭消费930.9元,却被商户收取931元。当时,此事引发大量关注,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对商户作出处罚,并强调“反向抹零”属违规违法行为。
超市多收0.03元!顾客遭“反向抹零”,商家被立案查处 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开一则消费者投诉信息及处置情况,涉及一商家因存在“反向抹零”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并提示此种行为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家结算“莫随意”。
4月24日,湖南长沙,男子出铜官收费站许广高速出口时显示应缴85.5元,收费员却告知四舍五入需付86元。对于此事,当事人邱先生表示十分不理解,“系统显示85.5元,她意思是要四舍五入收86元,而etc付就不用多付。
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曾忠平 记者朱海)7月26日,记者从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日前查处一起“反向抹零”行为,当事商家被责令整改。日前,新余市高新区一位消费者投诉称,自己在某连锁水果店购买水果时,称重标价11.98元,商家实际收取了12元。
7月6日,九派新闻从问政湖南“百姓呼声”网站了解到,有湖南宁乡的网友反映自己在超市购物被反向抹零。该网友称,其于6月30日在某超市购物,回家核对小票,发现被反向抹零,要求有关部门严查,给消费者维权。图/问政湖南网站图/问政湖南网站购物小票显示,该网友消费了47.
据荔直播报道,最近,江苏扬州的华先生在某糕点店消费,称重后小票显示10块1毛9,但商家“四舍五入”收了10块2毛。“虽然就差了1分钱,但是我之前在‘315’期间看到过反向抹零的案例,我觉得我的权益受到侵害。”华先生说,他觉得商家这样的行为不地道。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邢成龙 记者 王菲)近日,有消费者向盐城东台市场监管局东关分局举报称,其在某超市购买标价为1.29元/斤的豆芽菜498克,被收取1.30元,存在“反向抹零”行为,要求查处。什么是“反向抹零”?
新闻发布会场3月26日,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扬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办的十大消费领域典型案件,帮助市民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依法维权能力,构建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这十大典型案件分别是:1.
近日,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结了一起“反向抹零”行政处罚案。消费者唐先生在全国12315平台举报称,西宁市城西区辖区某超市收银系统涉嫌存在“反向抹零”的现象(反向抹零是指在商品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商品未标明的费用)。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高云飞周龙记者葛小林)“金额抹零、四舍五入”本是商家主动让利,提高消费体验的正向行为。近日,一名外地乘客向常州交通部门投诉称,他搭乘出租车,打表49元,却遭出租车司机“反向抹零”,收了50元。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介入调查,对涉事的出租车司机立案处罚。
来源:南国今报 5月4日,一名外地游客在网上发帖称,她在柳州搭乘出租车车费为10.3元,但却被司机收了11元,多收了0.7元,“四舍五入得太狠了”。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反映后迅速立案查处,对涉事司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0.7元、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日,江苏扬州一商家因“反向抹零”多收顾客4分钱而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2600元引起争议。有网友表示“4分钱不至于”,也有网友表示“罚得好,这样才能让商家长记性。”5月12日,江苏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回应新黄河记者称,处罚有依据,并未罚得重。
票据金额为34.16元,商家实际收取34.2元,多收了0.04元,构成“反向抹零”。记者9日从扬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一起商家违法“反向抹零”被查处案件。据悉,这是该市市场监管部门部署开展“反向抹零”专项整治以来查处的第一起违法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