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及市场监管开展多项行动、举措,依法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恶意抢注冬奥热词行为。2019年以来,少数企业、自然人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等冬奥热词进行恶意抢注,委托代理机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非法利用奥运会和奥组委的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了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损害了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为了更好地保护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规范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行为,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商业广告中涉及奥林匹克标志使用作如下审查提示。
近期,号称宇宙级顶流的“冰墩墩”圈粉无数,而作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官方吉祥物之一,“冰墩墩”不仅受到著作权、商标权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还受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专门法的保护,未经权利人北京冬奥组委许可,不能以商业目的进行使用。
风靡全球的“UNO”桌面纸牌游戏,以其名称“UNO”注册了商标专用权。近期,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一起原告A公司诉被告B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的二审案件,该案中桌游的游戏名称是否能作为商标予以保护是双方的争议焦点。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典型意义通用名称和商标存在显著的区别。
来源:经济日报近年来,恶意抢注现象屡见不鲜,从“冰墩墩”到“全红婵”,什么红火其商标就会被抢注,给众多企业和个人带来了困扰。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称,个别企业和自然人以某社会公众普遍知悉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名称或相关图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汤兆志进一步解释,从版权角度而言,除了法律特别规定,如《著作权法》规定的,为个人的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作品,或者为了新闻报道,媒体中不可避免的再现一些作品的内容,除了这些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经许可的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行为,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
同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汤兆志在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场发布会上介绍,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被告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冰墩墩”“雪容融”分别是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吉祥物,但北京首捷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将其作为商标注册申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8万元的行政处罚。
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对第41128524号“冰墩墩”、第62453532号“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一段时间以来,借奥运热点,将奥运会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等热词进行商标抢注的现象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