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驻日美军,即便是犯了罪,也不会被日本审判,而是会由美军来进行定罪审判,日本人无权过问。这个特权,可以说是让后来的日本看到美军就害怕的原因之一,因为当美国士兵被抓之后,会由美军来审判,基本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
纵观西方国家,无一不在强调自己的国家在崇尚"自由、民主、人权"等态度,其中美国更甚。在抗美援朝战争打响之前,美国人也基本都认为自己的国家将这些推崇到了极致,可等到上了朝鲜战场,成为中国志愿军俘虏后,他们才知什么是真正的"人权"。
细雨纷纷,凉意袭来,济南的福寿园公墓里,一处墓碑格外显眼,墓碑周边摆满了祭拜的花圈,只见花圈上题写“国际和平战士”,再看墓的主人,竟然是一位外国人,这不禁令人发问,这位其貌不扬的外国人何德何能能担此称号?
抗美援朝期间,我军根据1946年11月14日《对俘虏工作指示》确立的原则,严格执行宽待战俘政策。根据美国战俘的回忆,被我军俘虏后,战俘生活并不像其他国家那样充满了耻辱,从来没有打骂和体罚,相反,管教干部充满了友爱与平等,在战俘营从来不用干重活,并且能够吃饱穿暖,志愿军也不收战俘的口袋,不抢夺战俘的财物,犯了错误也绝不打骂,而是采用教育沟通的方法,最多也就是关禁闭,但时间不会超过一周。
1953年,朝鲜战争停战后,被志愿军俘虏的成千上万“联合国军”士兵里,有20多个美、英国家的战俘选择留在了中国。留在中国的美、英战俘对“联合国军”战俘而言,只有被志愿军俘虏才是幸运的,如果落到朝鲜人民军手上,那就很不好玩了。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十四年抗战,终于取得胜利。一扫百年之耻辱,举国欢庆,欣喜若狂。在此之前,成为了联合国的创始国,奠定大国之地位。胜利不久,国共开始和谈,一切,都似乎将走上正轨。中国人民,在经历了百年的战乱之后,好像终于看到艳阳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