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月10日讯 记者王开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指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要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市场信息报告制度、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
【喜讯!浙江新增2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看浙里近日,农业农村部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的178个产品实施登记保护,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431号公告,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的186个产品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浙江有14个产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四川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标签标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规范》适用于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固定场所的食用农产品销售标签标识,不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收购行为。
11月26日,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元一智库农研中心主任铁丁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地理标志注册人维权应该更有针对性,维权对象应该是未达到地理标志品质以及以其他产地产品冒充地理标志产地产品的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