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总工会发布2023年度《广州工会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化解劳动争议典型案例》,集中展示了广州工会在多元化解劳动争议方面的创新实践。在其中一则案例中,一名主播入职月余后,突然被公司以“视频不符合要求”为由,要求其主动办理离职。
张律师:您好!我是上海某劳务公司派遣到在北京经营的外资企业工作的员工,在这家企业工作15年了,与上海某劳务公司签订过4次劳动合同。今年外资企业调整架构,就把我的人事关系退回了劳务公司,劳务公司随即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与我解除了劳动关系。请问这样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公司领导或者HR找你谈话,句句不提辞退你的事,但句句都在针对你,贬低你,想让你知难而退,自己走!2,给你一份离职申请书让你签字,注意这个词“申请”,原本是公司派人找你谈解除劳动关系的事情,可你签了这个表,就成了你主动申请离职了,是没有补偿的,3,还有一点公司找你谈离职走人的事,这属于协商解除劳务合同,作为协商,我们就有拒绝的权利,你完全可以拒绝辞职,如果 公司开除你,那就是违法辞退!
我们在之前的文章里,学习到如果不是因自身的主观原因被公司辞退的话,是可以得到“N”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公司非法辞退的话,可以得到“2N”的赔偿金。有小伙伴在私信里面询问,如果发生了纠纷,应该怎么将这个补偿金和赔偿金拿到手呢,应该如何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