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出入境人员免于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但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皮疹、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等传染病症状,或已经诊断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出入境
12月2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外事组发布《关于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从远端检测、入境检疫、国际客运航班、来华签证、口岸运行和出入境旅游六个方面发布措施。
来源: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51号(关于优化调整健康申报模式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出入境人员免于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但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皮疹
11月1日,出入境人员不再需要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下称“海关码”)。在横琴工作、澳门居住的田小姐表示,免于填报“海关码”相当于通关少一道关卡,通关效率进一步提高,未来会考虑置业横琴的可能性。
今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出入境人员免于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但如有传染病症状或已被确诊,必须主动申报,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为便于自香港前往内地的外国旅客做好行前各项准备,外交部驻港公署根据中国政府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及《关于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的通知》,整理了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认真阅读,遵照执行,以免影响行程。
央视网消息:中国驻印尼使馆领侨处提醒赴印尼中国公民注意健康申报:根据印尼政府最新要求,为防止猴痘病毒传播,自8月29日起所有国际旅客须在入境印尼前进行线上健康申报,获取二维码作为健康凭证,以便入境时在机场接受检查。如入境后21日内出现发烧、皮疹等症状需立即就医并出示该二维码。
据海关总署网站最新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出入境人员免于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但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皮疹、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等传染病症状,或已经诊断患有传染性疾病
二、进入填报页面,右上角可选语言(含中文选项),点击“开始”进行填报三、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意姓名用拼音填写且需和护照保持一致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86-10-12308 或 +86-10-65612308驻印尼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2-21-5764135
有记者问:1月8日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中方对入境人员采取何种防控措施?毛宁:按照“关于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的通知”要求,1月8日起,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来华,无需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将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
江苏、浙江领跑,沿海地区紧随其后,非沿海地区也正蓄势待发。虽然这几年我们也能通过当地团队掌握各国财法税政策、营商、行政手续等各方面的变化,但“纸上得来终觉浅”,为了给客户更好的服务体验,我们身体力行地总结了这几个国家的综合投资指南,涉及政策、考察、生活等各方面。
海关总署8月29日公告,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2023年8月30日零时起(当地时间),入境人员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时,无需申报行前48小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
据海关总署网站29日消息,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2023年8月30日零时起,入境人员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时,无需申报行前48小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