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澎湃新闻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获悉,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20
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细则出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主持人:近日,《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并将从12月25号起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额度又如何计算?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7月27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近6个月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发生断缴。
今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在支持职工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计不超过2400元;
11月4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就《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困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1月4日—11月12日。
10月28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各委、办、局,各区人民政府:为支持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职工及配偶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购房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以按照本市现行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
今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为落实国家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工作要求,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助力灵活就业人员住有所居,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日前,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对《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津公积金中心发〔2023〕28号)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自2024年10月28日起执行。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新的《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今日(2024年10月28日)起执行。新政对贷款办理、程序、偿还等进行了调整,对公积金贷款的套数认定标准也有所放宽。新规更为灵活,适用于各种住房需求。首次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享受更为宽松的条件。
2月24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每经编辑:杜宇据央视新闻10月16日消息,记者从天津市住建委获悉,日前,天津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