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进一步减轻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多子女家庭职工租房压力,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1月6日,由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的《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月6日,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的意见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月6日到14日,为期9天。根据公告,拟调整内容如下:· 提高租房提取频次,缴存人租房提取时间间隔缩短至3个月。
3月10日,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清远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报告详细披露了清远市住房公积金在机构概况、业务运行、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的全面情况。
5月20日,笔者从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清远住房公积金贷款从18日起已执行新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5月17日,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对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
9月13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放宽广清互贷公积金帮扶贷款条件的通知,通知显示,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进一步放宽广清公积金帮扶贷款条件,取消“清远市户籍或实际派驻清远市工作”、“ 在清远市没有住房”两个限制条件。
2月21日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以下简称《调整通知》)从2025年3月1日起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750元此前的标准为1620元《调整通知》同时明确,对于2025年2月及以前月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仍按原标准执行
3月15日,笔者从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该中心就《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清远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4年3月23
又有好消息了! 继广清公积金业务实现互贷后22日上午清远、韶关两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清韶住房公积金互贷项目协议》即日起两地市民异地购房可使用缴存地公积金贷款根据互贷协议凡在清远和韶关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对方城市有购房需求,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按当地标准申请公积金贷款。
“2022年,清远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增长13.82%,有11.58万人提取公积金,为职工节约购房利息达5.09亿元……”3月15日,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清远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下简称《报告》)。
5月10日,笔者从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今年6月1日起,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实施《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清远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据了解,上述办法在缴存适用范围上进一步规范和扩大。
2月10日,笔者从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该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清公积[2025]2号),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减轻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多子女家庭的租房压力,满足居民的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新政策将于3月10日起执行来看看具体内容↓↓↓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进一步减轻新市民、青年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