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区设置五级田长,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各级负责、严格考核等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耕地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推进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中新网南宁3月1日电(记者 林艳华)《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规范土地整治活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当天,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国土资源厅在南宁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区设置五级田长,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各级负责、严格考核等制度,推进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 日前,自治区田长制办公室印发《2022年自治区田长制工作要点》,从建立健全田长制政策体系、开展耕地保护系列专项行动、强化调度督导并严格考核、落实耕地网格化信息化监管、加强田长制工作业务培训与宣传五个方面强化落实田长制,推动全区田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中新网南宁12月15日电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谢瑾瑜15日表示,广西建立并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一年多来,推动形成地有人种、田有人管、责有人担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基本实现“块块农田有田长、保护责任全覆盖”,有力保障广西粮食稳产丰产。
2021年9月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和网格化监管,通过构建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建立耕地保护快速反应机制、推进系列重大专项整治等措施,层层压实各级田长责任,全区田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成效。
近日,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明确了耕地保护激励的含义、资金来源、激励资金发放标准等,从激励对象评定、激励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提高基层政府,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的获得感,调动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主动性。
2021年全区落实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2.05亿元,超额完成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计划筹措资金30亿元任务,共有825.27万户农户享受此项补贴,补贴面积3284.55万亩,实际发放到位31.96亿元,兑付率99.71%,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发放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