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10日电 (记者乔业琼)今年1月,有专家在上海市两会期间反映某些集采药品可能存在质量风险,有关部门迅速派员调研了解情况。日前,参与调研的医保、药监部门有关同志就如何进一步完善集采政策的问题接受了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采访。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19日联合公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要求原则上,2025年7月1日起,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对此前已采购的无追溯码药品,列入“无码库”管理,暂可进行医保结算;2026年1
原标题:今年7月起药品销售需扫追溯码方可进行医保结算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19日联合公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要求原则上,2025年7月1日起,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对此前已采购的无追溯码药品,列入“无码库”管理,暂可进
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19日联合公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要求原则上,2025年7月1日起,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对此前已采购的无追溯码药品,列入“无码库”管理,暂可进行医保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
央广网北京3月21日消息(记者 郭彦伟)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公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要求原则上,2025年7月1日起,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对此前已采购的无追溯码药品,列入“无码库”管理,暂可进行医保结算;2
北京日报客户端 国家医保局近日介绍,全国医保系统积极推进药品追溯码监管应用。截至目前,88.9万家定点医院及药店接入药品追溯码,占定点医药机构总数的95.6%。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累计归集追溯码227亿条。
三湘都市报3月20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高煜棋 通讯员 乔木) 3月19日,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的采集应用。2025年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
药品追溯码就是每盒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若重复出现多次,就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2024年4月以来,国家医保局全力开展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应用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原标题:“码”上追溯,向假药回流药“亮剑”!法治日报记者 赵晨熙每个人都有一张属于自己的身份证,药品同样如此,它们也有自己唯一的“电子身份证”——药品追溯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中新网11月28日电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28日表示,国家医保局要求企业在目录落地前全部落实药品追溯码,实现全程“可追溯”,为加强监管、维护基金安全打好基础。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举行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新闻发布会。
本报北京3月23日电 (记者孙秀艳)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药品全品种生产流通使用过程追溯和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的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并逐步实现全部医药机构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全覆盖
8月6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着力从源头上杜绝假劣药品、医保回收药品进入合法渠道,省药监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全品种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一物一码、物码同追”为目标,对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药品零售企业、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7月1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在药品采购环节加强药品追溯码应用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引发业内关注,其中明确提出,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实行“带码挂网”,各级药品集采实行“带码投标”,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扫码采购”。
来源:【新甘肃】□刘纯银日前,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公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原则上,2025年7月1日起,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对此前已采购的无追溯码药品,列入“无码库”管理,暂可进行医保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