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无关,图源网络侵删)近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事故双方张某、陈某对该事故承担同等责任,即张某应赔偿陈某事故损失的50%。基本案情2022年5月,张某驾驶小轿车在某道路由东向南行驶时,遇陈某驾驶摩托车沿该道路由南向北行驶。
引言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发生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双方发生碰撞而造成人员或者财产伤亡引发的交通事故,第二种则是责任划分相对复杂的“无碰撞交通事故”,即虽然双方没有发生直接接触,但一方的驾驶行为对另一方的事故具有影响,这种时候也认为双方当时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今年12月2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文明交通,你我通行”。在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一起来关注“无接触交通事故”。很多人可能认为,只有车辆人员之间产生了碰撞才算交通事故,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5月25日电(郭富山)2021年10月28日程某驾驶两轮电动滑板车与徐某的小型轿车,同时行驶至一个十字路口时,徐某驾驶车在进入没有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前未提前减速,而是以相对较低的时速通过;程某在通过十字路口时,也没有尽到有效瞭望,从而导致为了避让徐某驾驶的车辆发生“
2022年5月15日,原告王某骑二轮电动自行车沿德杰小区门前道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临潼人民北路火车站段300米时,被告罗某驾驶小型客车由德杰小区车库突然驶出,准备进入主干道,王某为躲让罗某所驾驶车辆,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致电动车倒地自己摔倒受伤。
4月5日,舟山普陀,一辆轿车在路口右转弯时,未注意观察避让直行的摩托车,致摩托车急刹侧滑,骑手摔倒,受了点皮外伤。两车未碰撞无接触,轿车也有责任。轿车右转时影响直行摩托车正常通行,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摩托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承担次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