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法招用其他单位人员给原单位造成损失,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交汇点讯 “外包”员工在作业中受伤后,经过劳动总裁认定,应赔偿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65万元。但事后,用工方和“外包公司”都认为这笔钱应该由对方支付,用人单位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01案情简介2016年10月1日,马*华应聘到康*悦生活有限公司,被安排在公司所负责的金博大城从事保洁,其间安排马*华先后与河南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郑州图*物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工资由上述公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