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往往导致女职工不能享受生育待遇。除了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还要不要判令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或者产假工资),在司法实践中各地并不一致,有的法院支持,有的法院却不予支持。
大小新闻客户端9月11日讯 读者咨询:我之前在一家单位上班,生育费用报销完以后,生育津贴领了两个月的时候,我就离职了,现在我又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之前没有领取完的生育津贴还能继续领取吗?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享受国家法定产假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工资保障。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享受国家法定产假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目前,贵州已推出“线上”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功能。
12月10日,记者从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方式的通知》,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方式。从202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和发放方式,由参保人员本人或其委托人申领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给本人。
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方式的通知》,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方式。从202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和方式,由参保人员本人或其委托人申领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