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起,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独生子女父母住院陪护有补贴了。只要拥有长安镇户籍,于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且为独生子女家庭60周岁以上父母、符合计划生育奖特扶政策的人员、单人户未生育子女家庭,均可获每人每天100元的住院护理补贴,最高不超过9000元。
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规定,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陪护父母假,期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2016年1月14日,新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施行,有关奖励与保障政策也有所调整。近日,衢州市卫计委对特殊情况再生育、哺乳假、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享受相关优惠方面,作了权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