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黄河】新黄河记者:李震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五支队张店大队接警称,在邹平西服务区内,一垃圾回收站的围挡设施被撞坏,发现时肇事车辆已驶离现场。接到报警后,张店大队事故科民警立即介入调查,经过查阅服务区内的监控后,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车辆。
“当时我想到自己没有驾驶证,而且车辆也没有什么手续,所以就开车逃跑了,没想到还是被你们抓住了……”近日,收到海东市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驾驶人魏某某后悔不已,并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不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道路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因驾驶人过失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当事人正常协商理赔或向公安交管部门报警处理即可,但仍有许多驾驶人心存侥幸,发生交通事故后故意或恶意逃逸,妄想逃避责任,置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行为恶劣,影响极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