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公司管理人员是否系国家工作人员从四川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建国案说起特邀嘉宾王鲁宁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副主任凌建彬 资阳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干部王 令 资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王长春 资阳市雁江区
随着社会和经济管理体制发展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相应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也在不断调整,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纳入监察对象后,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有一定复杂性,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准确把握。
在谈论这个话题之前,我们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体制内。根据百度百科对“体制内人群”的定义来看:“泛指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或依靠国有资产获得收益的群体。体制内的优势,更多表现出的是工作的稳定性、福利的优厚性、社会的主导性。”
国企到底是不是铁饭碗?有没有编制?一、编制政策是什么?2019年8月15日发布的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上面只注明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有编制,很明确看到,所谓的国企编制,已经是一个不存在的事情了。二、国企人员分类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