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烟草报】老王领取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还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就因家庭变故不得不关门。老王回老家后更换了联系方式,大半年没有和当地烟草专卖局联系,等他准备重新营业时,才得知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被当地烟草专卖局依法收回。为什么会导致这种结果呢?
据悉,《梅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十条第一项规定,非家庭经营的持证个体户,因原持证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原持证人家庭成员需在原经营地址继续经营的,自原持证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之日起三个月内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可不受区域单元零售点数量上限、增长比例和两个零售点之间距离的限制。
前几天发布的关于烟草证的文章,热度很高。有网友给我发了些私信,询问关于办理烟草证的相关问题。比较典型的是下面这种:不止一位店主,提交了烟草证的办证申请,但是,烟草局的答复是要办一个新的证,就必须退出一本旧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