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王晶1月21日,广东汕头金平区30岁的徐女士向潮新闻反映,她因为未婚生育,被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墩经联社取消了成员资格和分红福利。据徐女士描述,经联社将集体土地和厂房对外流转出租获取收入。
原创 红星新闻 红星新闻近日,刘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反映,她户口所在的湘潭响水乡红星村粟塘村民组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时,因刘女士是“外嫁女”,没有给她分配补偿款。刘女士把红星村粟塘村民组告上法庭后,法院二审判决红星村粟塘村民组向刘女士支付21566元补偿款。
案情回顾某村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对该村土地补偿款分配事宜进行表决。村里共有80户,18周岁以上的村民200人。当天参加会议的成年村民有90人,代表50户。村委会主任详细讲解了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表决时,除王某持反对意见,其余89 人均同意,最终方案通过。
这一最新论述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思想具有鲜明的一脉相承性,再度强调了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权益的工作要求和原则,这将极大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