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恶性暴力案件,背后的两位罪犯王宗坊和王宗玮,在全国流窜作案七个月,五次成功逃脱警方的追捕。究竟是怎样的罪犯,怎样恶劣的情节,竟然让公安部发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个悬赏通缉令,又出动了3万军警进行抓捕?
和大家伙想象的不同,王宗玮、王宗坊兄弟并不是什么被逼急了杀人的老实人,恰恰相反,从始至终他们就不是什么好人,哥哥王宗坊还未成年便经常小偷小摸,1979年时更是因盗窃被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1983年初才刚刚出狱,而弟弟王宗玮还能好一点,表面上是个优秀青年,成年后也一直在空军部队服役,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悍匪的模样。
那时,老百姓无论在什么场合,无论犯没犯法,只要有人喊“警察来啦!”马上就有人跟着跑,因为说句黄色笑话都可能被抓,自己也不知道犯过法没有,警察是社会上最有权威的人,也造成了一些人同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关系紧张,是从那时开始,至今也没有解决。
1983年,当时国家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粮食短缺,而且城市里有着2000万待业青年,这些待业青年大部分都是当年响应“上山下乡”运动而来的,由于他们都是从城市来的,他们在农村大部分并没有真正学会种庄稼,返城后又没有什么技术专长,而且也没有什么学历,当时国家没有那么多的工厂,矿场安置他们。
有一种说法是,八三年的严打原因,是文革之后的社会治安恶化,其实呢?根本不是,从数据上可以看出,文革之后并没有造成后期的社会治安恶化,一九七九年以前大同的刑事发案都是百起以内,一直延续到八二年前,发案都是在百起之内,而从一九八二年后,每年发案都在百起之上或者更多。
《五灯会元》第十一卷中说:“问:‘如何是大善知识?’师曰:‘杀人不眨眼。’”有些人的恶毒刻入骨子里,一旦被周边环境影响刺激,立马就会释放体内的罪恶因子。法治社会下,犯罪案件依然不少,这并不是因为犯罪成本低的原因,而是在于从一开始,犯罪者就是人之初、性本恶的恶魔。
1983年这次严打,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进行的一次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因当时动乱刚刚结束,改革开放刚刚开始,一切都在恢复治理中,《刑法》也刚刚出台,一切都在治理中,社会治安一度出现了乱象,是特殊时期,严打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是在所难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