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北京市三中院召开了以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为主题的通报会,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北京三中院在此次通报会上公开的有关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实际案例中,有两起是女性在职场上因怀孕而引发的纠纷,女职工在孕期内请假被拒如何维护权益?公司是否可以以女职工隐瞒怀孕事实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
阅读提示“你近期是否有结婚的打算?”“准备生二胎么?”……诸如此类看似与应聘岗位无关的问题,在女性职工应聘时却经常会被用人单位问到。如应聘者做了肯定回答,可能就要和这份工作失之交臂。“生”还是“升”则是那些已经有工作的职场女性要面临的选择,生育就难以升职,甚至还会丢工作。
乌鲁木齐市民陈女士:我在一家公司担任销售经理多年,去年下半年我怀孕了,近期公司以我怀孕后不适宜原工作岗位为由,要将我调整到行政文员岗位并调低工资待遇,我表示不同意。我想知道,公司可否以怀孕女员工不适宜原岗位为由,强行调岗并降低工资?
病、事、婚、产等各类假期规定。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104天。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本文汇总的24类假期如下,大家可以划到自己感兴趣的部分查看:1. 休息日 2. 法定节假日 3. 部分节假日 4. 事假 5. 病假 6. 婚假 7. 产假 8. 产前假 9. 护理假 10. 孕期产前检查假 11. 哺乳假 12. 痛经假 13. 保胎假 14.节育假 15. 丧假 16. 年休假 17. 工伤假 18. 探亲假 19. 社会活动假 20.独生子女护理假 21. 育儿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