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我今年60周岁,无职业收入,目前享受着贵阳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政策,丈夫为国企职工,缴纳有贵阳市职工社保,2012年丈夫去世,在享受低保政策的同时,能否再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政策,需要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