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营运性质投保但实际作为私家车使用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否免除商业险赔偿责任?日前,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这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因认定此举未加重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应承担商业险赔偿责任。
这两天,在各大媒体上,出现了两条针对互联网打车并且相矛盾的消息。一是《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很有可能会停止一段时间,至少近期交通部是不会出台相关方案。但是,另一则最快下个月初就会出台私家车做专车方案的消息也在不少媒体上出现。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9日讯 疫情期间,很多行业受到影响,其中也包括网约车。青岛网约车司机李先生最近不想跑网约车了,打算把车过户到自己名下,当私家车开,不过他碰上了麻烦,20多万的车款已经付清了,过户却没那么容易。
一案情简介董某名下有一辆小型轿车,并在某保险公司为该车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董某在某网络平台注册成为“顺风车”车主,提供“顺风车”服务。2023年11月7日,董某驾车搭载“顺风车”同行人王某等3人时,与赵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导致5人均受伤,车辆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