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为支持公积金缴存人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近日,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图源: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知提出,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间隔。
4月11日,据“韶关发布”,为支持公积金缴存职工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广东省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在调整租住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方面,将租住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调整为800元/月/人。
3月20日,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韶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报告全面披露了韶关市住房公积金在缴存、提取、贷款、资金管理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运行情况,并重点介绍了政策调整和服务升级举措,展现了公积金制度在支持职工住房需求、促进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
又有好消息了! 继广清公积金业务实现互贷后22日上午清远、韶关两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清韶住房公积金互贷项目协议》即日起两地市民异地购房可使用缴存地公积金贷款根据互贷协议凡在清远和韶关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对方城市有购房需求,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按当地标准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