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总工会网站2月7日消息,河南省总工会发布关于做好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助力释放消费潜力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工会可发放文化、体育、餐饮、交通等服务消费券,消费券核销对象以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让工会会员、职工群众走出家门、走向市场,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进一步做好爱心消费券发放促消费活动。9日下午,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推进会在商务局召开。
记者3月20日从全国总工会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部署,全总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将采取“十项措施”推动释放职工消费潜力,进一步助力文化旅游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青海省总工会日前下发《关于提前集中发放节日慰问金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于5月10日前,将2022年职工节日慰问金以消费券形式一次性发放给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会会员,会员可持券在省内各地区综合商场、超市、餐饮、文旅、加油站等行业实体店消费。
4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提振消费集中行动的通知》,明确将全年可发放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7 个节日不超过2000元慰问费中未发放部分,以发放工会会员福利消费券的形式,集中或提前发放到本单位工会会
这“十项措施”包括:阶段性发放工会消费券,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丰富职工文体活动,拓展职工春秋游,开展“工会夏令营”研学活动,助力职工技能提升,适当提高慰问标准,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障,加大职工困难帮扶力度。
原标题:引导职工积极消费山西省工会会员将收到实惠大礼包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记者 杨文俊 2020年05月02日 06:15 4月30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省总工会、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日前联合下发《动员引导全省广大职工积极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向全体工会会员
记者从山西省总工会获悉,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动员引导全省广大职工积极消费促进以餐饮服务业为重点的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将向每名工会会员发放2022年一次性300元特别电子消费券。
5月1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为促进以餐饮服务业为重点的小微企业稳发展稳就业,省总工会联合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动员引导全省广大职工积极消费促进以餐饮服务业为重点的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将向每名工会会员发放2022年一次性300元特别电子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