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随着合村并居步伐的加快,农民心中有关自己宅基地的问题始终是个坎,这个坎还导致在新农村建设和合村并居中发生了不少的不愉快事情,围绕的中心还是宅基地的去留问题,有农民不想失去农村的宅基地,也有的粗暴的方式把农民往城市里赶,这些都是在城镇化进程中碰到的棘手问题,不过,如今新规出台了,农民的宅基地已经有明确的说法,主旨就是合法保护农民的宅基地,悬在农民心中关于宅基地的问题终于已经明朗了,这对农民来说是一个非常好非常及时的好消息,这下农民有福了。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新《土地管理法》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在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完善,并作出了授权立法的规定,需同步出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条例中对改革措施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授权立法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确。
1 农村宅基地概念及分配方式是什么?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摘要】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于2020年1月1日实施,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对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中“占地”的“地”理解各不相同,笔者从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法律体系和目的性限缩等7方面加以分析,认为应解读为“农村宅基地”。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