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您是否接到税务机关发送的短信或者电话,提醒您专项附加扣除存在与他人共同填报合计填报比例超100%的问题?今天,大连市税务局将就此情况逐一为您解惑。01、这些提醒是真的吗,是不是诈骗呢?这些提醒是真的。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现就有关贯彻落实事项公告如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2023年1月1日起,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
前情提要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启动!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税务部门在今年继续提供预约办理服务,需在3月20日前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
近日,部分纳税人发现自己以前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超额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别着急!小编整理了大家关心的热点问答和具体操作方法,一起来看看吧!问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超额了是怎么回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贯彻落实事项公告如下: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于今年12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截止。纳税人需在个人所得税APP,进入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页面,修改或确认2025年本人适用的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023年度个税汇算仅剩两个多月了哪些人需要办理?如何办理?4月17日,武汉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四级主任科员杨飞、武汉市江岸区税务局所得税科副科长耿晓宇走进长江日报演播中心直播间,围绕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政策适用和热点问题在线答疑。直播现场。
来源:人民网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下简称“一老一小”扣除)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十问答,一起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