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老房子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可以重新“焕发生机”,但这一过程自然会遇到许多阻碍,在“电梯加装”上尤其常见。日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个案件:一楼住户不同意安装电梯,四五六楼住户联合将其告上法庭。
看到有媒体报道,说北京老楼加装电梯不再“一票否决”了,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因此,对于老楼装电梯,乃至其他类似的改造,我们最需要的还是把补偿的规定明确和细化,包括什么方式、钱从哪里来、多少标准等等。
6层已垂垂老矣、行动不便的住户盼星星盼月亮一般地盼着装电梯,而1层新搬进来的小年轻却怎么也想不通:自己这1层根本用不着坐电梯,凭什么要放弃现有的窗前宁静,自愿签字同意去忍受加装电梯带来的通风、采光、噪声等种种不便,甚至还要分摊一笔加装电梯的费用呢?
在上海一个老旧小区的一楼,业主回家后惊觉自家出租多年的房子门前正在加装电梯,自己却被蒙在鼓里,连同意加装电梯协议上的签名都是楼长冒充的,由此拉开了一场老小区装电梯纠纷。估计不少朋友在老旧小区长大,如今这类小区住户逐渐老龄化,老人爬楼愈发吃力,加装电梯的需求日益强烈。
法治日报 | 作者 梁成栋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以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提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成为广大城市家庭,尤其是有老年人、婴幼儿、残疾人家庭的迫切需求。然而,由于楼上楼下、左邻右舍的需求和利益不同,在电梯加装和使用过程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很多老旧小区在当初建造时没有设计安装电梯,给高层住户尤其是老年人的出行带来了不便。近年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逐渐成了社会共识,全国多地出台政策推动这一民生工程落地。但是,加装电梯涉及楼栋每个业主的利益,众口难调,当业主们的需求和利益之间发生了冲突,法院又该如何考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