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开展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来源:【人民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1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2018年修改后的首次全面修订。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哪些亮点?对农业领域有什么影响?如何推进该法实施落地?人民网邀请专家进行解读。
202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制定,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措施等,确保食品安全,维护人民健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协调配合和执法衔接,及时通报和共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并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围绕从田间地头到老百姓的餐桌全链条的安全监管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的全过程监管,从产地、生产过程、销售流通过程,包括监管部门的职责、协作机制,与食品安全法衔接更加顺畅。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介绍,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食品安全法衔接,提高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的罚款处罚额度;
12月20日,记者从农业农村部获悉,2024年,农业农村部坚持产管并举、严优并重,一手抓精准治理和监管执法,着力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守牢质量安全底线;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全力推进生产源头高质量发展,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老百姓最关心的民生实事。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镇茅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固城湖青松水产专业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邢青松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