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在全国率先为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食品安全副校长基础上,综合运用“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依托“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全力推动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包保责任和监管责任等“三责”协同落地见效。
东南网2月10日讯(本网记者 陈巧玲)当前正值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和校园周边消费环境安全问题成为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以上两方面开展专项清查行动,校内校外执法巡查双管齐下,全力护航春季开学。
北京市教委等五部门日前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办法》,明确中小学要按规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学生带量食谱制定与公示制度。各校将邀请师生、家长与食堂专员等共同成立膳食委员会,确定学生伙食收费标准、配餐食谱、采购招标等。
11月3日,记者从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在泸州落地见效,泸州首批A级主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总监完成聘任,食品安全员聘任工作也基本完成。
福州各学校陆续开课,学校供餐同步恢复,校园周边的文具店、餐饮店也热闹了起来。连日来,福州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行动,推进先进食安举措、点题整治巩固提升,为保障师生在校餐饮安全、文体用品质量安全等再加一把“锁”。
来源:【中国食品报融媒体】今年以来,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精准施策、闭环处置”,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高效整治,创新治理机制,提升共治效能,加速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常态化,护卫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校园食品安全牵动着无数家长的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关键是实施好校(园)长负责制。校(园)长在抓食品安全时,请牢记这十件事,一同守护师生美好“食”光。一、问:什么是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校(园)长有什么关系?
校园食品安全一直牵动着家长的心,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为了进一步提升辖区内的校园食品安全能级,日前,虹口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学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承诺”活动。活动上,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先对与会人员作了相关业务培训。
9月9日,北京市教委等5部门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办法》,明确中小学要按规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学生带量食谱制定与公示制度。各校将邀请师生、家长与食堂专员等共同成立膳食委员会,确定学生伙食收费标准、配餐食谱、采购招标等。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学生集中用餐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营养健康,近日,漳州市教育局在全系统涉自主经营和校外供餐的学校,全面推行学校食品安全“双总监”制度,校长和分管校领导共同担任学校食品安全总监。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聚焦校园餐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细化操作流程和规范标准,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指引》达1.6万多字,共有三章。
本报讯(记者 张利军 通讯员 吕正子 董瑾鼎)近日,临近中午,河南省许昌市第六中学校园内,丰盛的菜肴即将出锅,等待学生的品尝。此时,该校副校长赵建强带领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食堂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工作突击检查。 像这样的检查,在许昌市中小学几乎每天都能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