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操作办法已于2014年得到了简化,目前家庭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的额度为9000元,2014年全年有近500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共提取公积金323万元。
2015年,住房公积金新政出台,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对此新政,四川省住建厅要求全省各市州都将在3月前落地实施。那么,南充是否实施?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支持缴存人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基本盘,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现就我市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公告如下: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9月2日,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方微信账号发文表示,省级公积金中心将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相关文件执行,其中在提取新政中,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频次、提取材料都有所调整,也都将于今年10月8日正式实施。
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资住金发〔2023〕12号文件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又符合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南充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