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有个粉丝朋友说,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想提起上诉,已经拟好了民事上诉状。上诉状中有描述自己对一审程序等各种情况的不满,也表达了对一审法院的相关意见,担心说上诉状给了一审法院,会不会给扣下来了,不移交给二审法院。
一起瞬间引爆社会舆论的法庭“事故”,很快“反转”了。5月11日,一起刑事案件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审判长突然宣布休庭,合议庭成员退庭后,辩护人意外发现上级法院法官通过微信聊天“指导”审判长开庭的证据,并当场以合法庭审受非法干预为由报警。
回顾了一下我与物业公司打官司的历史。21年中,我起诉物业,主要诉求是关于价格的合同条款无效。主要理由是:1、合同是物业和业主签的,不符合《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对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主体的规定。法院判决对于这一点的回应是:法不禁止即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