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卫生杂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 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军队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的《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提出,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聚焦微生物耐药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有效控制人类和动物源主要病原微生物耐药形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生物安全战略部署,强化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成立的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管理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于2025年3月21日正式揭牌成立,并同步举办第一届生物安全质量管理控制培训班。
国家卫健委公告,根据2024年12月6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797号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24号令)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经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修改为“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国家卫健委网站1月20日发布公告:根据2024年12月6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797号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24号令)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经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修改为“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新京报讯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消息,根据2024年12月6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797号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24号令)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经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修改为“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国家药监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聚焦微生物耐药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有效控制人类和动物源主要病原微生物耐药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