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在新发布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消息一出,引起广大学生、家长和教育界的热议。在现有寒暑假之外,增设春季(3—4月)和秋季(10—11月)两个短假期,会不会耽误学业?教育部门乃至全社会还需要在政策配套上做哪些调整?
界面新闻记者 | 张旭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自2021年 “双减” 政策落地,学生课业负担有所缓解,然而 “隐形内卷” 现象依旧存在,比如周末补习转战周中,研学旅行也演变成了 “打卡式” 竞争。作为双减政策的落实性措施,春秋假一直备受关注。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中提到的设置中小学春秋假引发热议。记者注意到,全国已有一些地区率先做出了设置春秋假的尝试。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放春假,目的之一就是让学生们在春日亲近大自然。图为3月21日,在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新国村,小朋友在老师的带领下到油菜花地踏青。 新华社发 3月21日,游客在长沙市晚安家居文化园的樱花树下拍照。 新华社发 关于春秋假的探索,最早要追溯到2013年。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3月22日讯(记者 梁静)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方案》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同时,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
近期,《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的内容成为学生及家长关注的热点。“希望你孩子所在的中小学放春秋假吗?”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安市多位老师、学生及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