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通常情形下,孙辈对祖辈并非是第一顺位的赡养义务人,但当成年子女缺位时,孙辈子女是否需要承担赡养义务?日前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九旬老人状告亲孙外孙索要赡养费法院会怎么判?
阳光网-阳光报(记者 熊玺)外公、外婆喜欢外孙女是件好事情,老人帮忙照顾孩子也是许多年轻夫妇求之不得的事,但户县的张强却犯难了。张强的妻子突然去世,痛失爱女的岳父、岳母不愿将外孙女还给女婿,这下惹恼了张强,他将自己的岳父、岳母告上了法庭。
郑老伯:女婿走了6年音讯全无,女儿找不到人提出离婚,6年后女婿出现,孙女已经8岁了才离婚。贵州秉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是小孩的监护人,只有当父母死亡了,其他人才能当监护人,如果把孩子交给父母,她是未成年,要起诉,外祖父起诉她的父母,从司法操作上有一定的困难,但是父母不履行监护责任,人民法院是可以根据事情,撤销父母的监护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