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章在2013年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进一步加大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对经营者提出更加严格的三包责任要求,扩大了家用汽车三包调整范围,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监管制度。
楚天都市报12月18日讯(记者张万军)武汉一女子花30余万购买某豪华品牌轿车,提到的是一辆7个月前生产的车。女子质疑该车为库存车,认为受到销售员的误导。4S店称该车虽然生产于7个月前,但在一个月前才到店,不能算库存车。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3月18日讯(记者刘睿彻 通讯员胡翠兰)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保护市场活力。18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了全省家用汽车投诉分析报告,其中多起汽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带来启示,新车三包期内修理超过30天可要求退换车。众多市民了解汽车消费知识。
信网5月16日讯(记者 王馨蕊)近日,家住青岛市城阳区的陈先生向信网(热线0532-80889431)反映,他在城阳区广汽传祺4S店(青岛华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购了一台传祺影酷2.0T汽车,交定金5000元,落地价格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