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娱乐场所经营领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是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共良好秩序的重要基础。《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要求,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娱乐经营许可证》,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无证娱乐场所以责令关闭的方式取缔,并没收违法所得。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文旅市场经营秩序,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南明辖区文旅行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5月6日晚,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文旅局联合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区大队、南明区公安分局、南明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对南明辖区内的无证经营歌舞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