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还在哺乳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员工自动提出离职,还要单位支付补偿金,单位可以拒绝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什么标准支付?来看看答案。Q: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简介2018年4月,李某入职某制衣公司。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李某缴纳社保费。李某每月工资由基本工资2800元及加班费组成,制衣公司每月10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上个自然月的工资打入李某银行卡内。
问编辑您好!我于2017年8月与某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8年,自2017年8月14日起至2025年8月13日止。这期间,所有国家规定缴纳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费用,都由公司从我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因调岗事宜小王与公司之间出现矛盾小王不满便一走了之后公司径自解除了劳动合同……案 情 简 述2010年5月小王入职某钢铁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小王在操作岗位上工作。工作过程中小王因疑似职业病而与公司协商调岗,后调岗未实际执行,双方对于原因各执一词。
实践中,存在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未曾联系,劳动者在此期间未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发放工资、福利待遇等,但双方并未正式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主张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主张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但不能证明已经将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送达给劳动者的情况。
一般是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就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假设一位职工原本 60 岁退休,养老金为每月 4000 元,若延迟到 63 岁退休,缴费年限增加 3 年,基础养老金可能会提高几百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也会因多 3 年的缴费而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