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石守帅)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将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继续保持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的严打高压态势,近期,依法处理一名网上传播虚假言论,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
为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东阿警方及时查处借热点、突发舆情案事件进行造谣传谣的线索,重拳出击编造虚假警情、险情、灾情等违法犯罪活动。日前,东阿警方依法查处一起网上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对违法行为人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二人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发布涉疫不实信息,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万某某、马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来源:【甘肃广电-视听甘肃】罔顾事实、恶意诋毁、造谣炒作殊不知其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近日,甘肃省永靖县公安局查处一起网上虚构事实 扰乱公共秩序案,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人1名,及时阻断了网络造谣、有力震慑了传谣行为。
造谣传谣扰乱的是人心影响的是社会正常秩序编造传播谣言误导网民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和社会秩序不仅挑战社会道德底线更是触犯法律红线案情经过7月16日,大峪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辖区居民王某森在抖音平台发布一条不实信息,民警彭鹏、张硕迅速传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
编造、散布网络虚假信息型寻衅滋事罪中的虚假信息应理解为完全没有事实根据的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应从是否引发大型群体性事件、引发社会大面积恐慌、严重干扰了社会公众对真相的判断以及虚假信息被浏览和转发的次数等方面去考察。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4日讯 为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东平县公安局果断出击,对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3月20日,东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工作中发现,某短视频平台一用户发布了一则“泰安东平县城火灾,好吓人啊”,引发网民关注。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6日电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微信公众号消息,连日来,宁夏公安机关对在此次地震中发布不实及炒作信息的人员落地核查,依法给予教育批评53人,治安拘留4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发布的消息为准。
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在2013年9月6日发布实施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