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君说: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公布,其采纳了有关部门、人大代表以及常委会审议意见,对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简称“三小”)如何监管存在的争议进行了明确。
日前,天津发布《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指出:重点整治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环境秩序。禁止在学校周边5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禁止在学校周边200米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彩票专营等营业场所。
11月24日上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修订草案规定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并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新业态的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制度设计。
来源:【人民网】留言截图(点击图片查看留言)人民网临沂4月28日电(聂俊穹)“上下学时,小商贩占道经营,造成交通拥堵。”近日,山东省临沂市一名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兰山区柳青街道第二实验小学明坡校区周围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加大巡查力度,有的放矢的进行治理。
8月31日,在武汉市江汉区卫星村小学、航空路小学周边,督查组对学校附近的凌记热干面、京喜便利、福新海鲜、老重庆卤味、新鲜鸡鸭等商铺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时,逐一查看了经营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进货台账、销售记录等。
中新网新疆新闻4月25日电(贾兴旺 李永亮 胡燕)“这些小吃摊不仅占道经营影响通行,而且无照无证流动性大,卫生条件也差,学生要是吃坏了肚子根本就没有办法维护自身的权益!”4月23日市民李先生看到城管、公安在昌吉学院围墙外的人行道上清理流动饮食摊点认为做的好。
收到留言后,聊城市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回复:经调查,网民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实际情况,于3月8日起,对鱼邱湖街道学道路东段化为禁止摆摊地段,相邻小区的人车通行实行错峰管理,早、中、晚学生上下学三个阶段内,从学道路南段通行,确保学生安全。
1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会,表决通过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该条例将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按照这一新规,乡镇政府、街道办或城市管理部门将划定食品摊点经营区域、经营时段,确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禁止食品摊点经营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4月1日,山西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通报,经查,3月31日18时左右,在长治市上党区苏店镇南董村南,流动水果摊贩鲁某不服从校园门口禁止摆摊设点的管理规定,与现场纠正的南董村管理人员王某军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